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人車進出管制作業規定
115年5月4日行政會議通過
一、依據:依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目的:為維護校區安全、強化門禁管理及提升校區環境品質,確保師生安全。
三、門禁管制時間:
(一) 校園開放社區民眾運動時間,僅開啟建華街校門供民眾自由進出。
上課日:6:00~7:00,17:00~18:00。
假 日:6:00~21:45。
(二) 學生上課期間實施門禁管制,人車進出依本條例管制作業進行。
上課日:7:00~17:00,18:00~21:45。
(三) 夜間管制時間:22:00~隔日6:00
以上時段校門關閉,實施夜間保全管制。
四、人員管理:
(一)所有非校内人士進入校園一律登記換證、配戴訪客證,經通知受訪人員確認後,始可進入校園,以維護全校師生安全。
(二)學生家長
1. 家長因洽談事務進入校園,須先出示身分證明,至警衛室登記換發訪客證並配戴後,由保全人員引導始可進入校園。
2. 家長中午送餐,請委託保全人員置於門口警衛室,或於校門口等候,請勿進入校內。
3. 上課時間内,家長送交物品,請委由門口保全人員暫時收取,自行通知學生或委由導師、學務處協助通知學生領取。
(三)校外人士
1. 上課時間,訪客廠商或校友來訪,請先出示身分證明,至門口警衛室登記換發訪客證並配戴後,由保全人員電話聯絡受訪者確認後,始可進入校園。
2. 嚴禁推銷業務人員進入校園,若與校內同仁有預先約訪,敬請受訪同仁事先向保全人員告知,經登記換發訪客證並配戴後,始可進入校園。完成約訪行程之後,請受訪同仁提醒業務人員不可擅自到其它辦公室進行推銷活動,避免衍生校園安全問題或造成其它同仁困擾。
(四)選舉期間校園謝絕拜票。
五、車輛管理:
(一)本校教職員工必須至總務處登記,方可入校停車。
(二)各單位或同仁若有邀請校外專家學者或人士到校參與活動,敬請事先通知總務處、警衛室,以利進行車輛管理。
(三)校外人士來訪、洽公若欲臨時停車者,請先出示證件,經過門口保全人員確認校園空間,並向受訪單位(者)確認其身分,換發訪客證並配戴後,在保全人員引導下方可開車進入。
(四)車輛出入校時敬請減速慢行,校園限速10公里,維護師生安全。
(五)本校由専人不定期進行校園車輛停放檢核工作,對於未能依照規定停車造成師生不便或有造成校園安全疑慮者,將依序予以勸導,甚至通知拖吊。
(六)校園僅供入校人員公務停車,所有車輛不負保管責任,一律物品請自行保管。
(七)車輛須停放於停車格內,或經警衛指定之臨時停放位置,車頭朝外,違者謝絕入校。
(八) 校內設有行人專用管制區域,所有車輛請勿進入,以維校內行人安全。
六、巡邏管制:
本校保全人員採定時或不定時巡視,如發現異常狀況,視情況分別予以勸離、通知學務處或報警處理;並填具「勤務日誌」會辦相關單位檢討改進。
七、其他事項:
若有發現不明或可疑校外人士(車輛)進人校園,敬請向學務處或總務處聯繫告知。
八、本規定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